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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作者:新华国研经济学研究院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5-11 00:00:00

摘要:本文系统解读了《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实施进展及成效。该考核办法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425日正式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旨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根本好转。文章首先分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演进和考核办法出台的现实需求,然后详细解读了考核办法的基本框架、考核原则、适用范围、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考核程序与方法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等主要内容。通过分析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构建情况、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进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成效以及'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展示了考核办法实施以来的积极成效。最后,文章探讨了考核办法实施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完善考核办法的对策建议,并对美丽中国建设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生态环境;政策解读;生态文明

一、引言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202312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到2027年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为贯彻落实这一战略部署,20264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进行考核。这一考核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利器,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工作,需要久久为功。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本文将对《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解读,分析其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实施进展及成效,以期为政策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参考。

美丽中国建设的主要阶段目标如下表所示:

阶段

时间节点

主要目标

第一阶段

2027

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

第二阶段

2035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第三阶段

到本世纪中叶

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二、《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出台背景与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演进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系统、从局部到全面的发展过程。这一演进过程反映了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的不断深化,也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地位的不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构建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下,连续7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无到有、由好到优',成为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力抓手。

2023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这一重要指示为考核办法的制定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12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这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进入了新阶段。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政策文件及核心内容如下表所示:

发布时间

政策文件名称

核心内容

2015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提出八项制度

2018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

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20204

《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

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制度,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0237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

强调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

2023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明确美丽中国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20264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建立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制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出台的现实需求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内生动力不足,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区域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2025 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来看,虽然 '十四五' 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均顺利完成,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2025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PM2.5 平均浓度为 28.0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下降 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 89.3%,同比上升 1.9 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 0.9%,同比持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 Ⅰ—Ⅲ 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91.4%,同比上升 1.0 个百分点;劣 Ⅴ 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0.6%,同比持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 84.9%,同比提高 1.2 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改善幅度有所放缓,部分地区和领域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十四五' 期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变化情况

'十四五' 目标完成情况

地级及以上城市 PM2.5 平均浓度 (微克 / 立方米)

35

28

下降 20%

完成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7.5

89.3

上升 1.8 个百分点

好于目标 1.8 个百分点

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 类水质比例 (%)

83.4

91.4

上升 8 个百分点

完成

氮氧化物排放量较 2020 年下降比例 (%)

基准值

17.8

下降 17.8%

完成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 2020 年下降比例 (%)

基准值

12.1

下降 12.1%

完成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 2020 年下降比例 (%)

基准值

8.0

下降 8.0%

完成

氨氮排放量较 2020 年下降比例 (%)

基准值

29.9

下降 29.9%

完成

从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来看,一些地方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不够精准;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力量依然薄弱。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方责任,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三)考核办法的政策意义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考核办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考核办法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始终,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其次,考核办法是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利器。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根本在制度保障。考核办法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摒弃'GDP'的发展观,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再次,考核办法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协同推进。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有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最后,考核办法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办法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严格依照有关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要求,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做到精准科学、客观公正,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助于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考核办法的主要创新点和突破如下表所示:

创新点

具体内容

突破意义

考核理念创新

从单一环境质量考核向综合成效考核转变

体现美丽中国建设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考核内容创新

涵盖责任落实、目标完成、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群众满意程度五个方面

全面反映美丽中国建设成效

考核方法创新

采用百分制评分,合理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根据评分情况划分考核等级

科学评价各地区工作成效

考核结果运用创新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强化考核激励约束作用

考核程序创新

采取自评总结、核实核证、综合评价、结果反馈四个步骤

规范考核流程,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三、《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

(一)考核办法的基本框架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共分为总则、考核原则与适用范围、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考核程序与方法、考核结果运用、附则等六个部分,构建了完整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制度体系。

总则部分明确了考核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对象。考核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根本好转,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该办法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有关规定制定的。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

考核原则与适用范围部分规定了考核工作应当遵循的四项原则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四项原则包括: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部分明确了考核的五个方面内容。一是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二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三是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四是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五是群众满意程度。

考核程序与方法部分规定了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考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原则上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其中综合评价工作于次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考核采取四个步骤:一是自评总结;二是核实核证;三是综合评价;四是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运用部分明确了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和要求。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附则部分对考核工作的纪律要求、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作出了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贯彻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要求,按照本地区经审批报备的考核计划,结合实际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相关内容。该办法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中央组织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办法的主要章节及核心内容如下表所示:

章节

主要内容

核心要点

总则

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对象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根本好转;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

考核原则与适用范围

考核原则和组织领导

四项原则:注重实绩、激励担当;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依规依法、群众认可;考用结合、以考促干;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考核的五个方面内容

责任落实情况、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群众满意程度

考核程序与方法

考核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

每年开展1次,次年6月底前完成;四个步骤:自评总结、核实核证、综合评价、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方式和要求

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附则

纪律要求、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严禁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中央组织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原则与适用范围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工作应当遵循的四项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考核工作的全过程,体现了考核办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这一原则要求考核工作以实际成效为导向,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具体来说,考核要注重各地区在美丽中国建设中取得的实际成效,避免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要激励担当作为,鼓励各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履行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第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这一原则要求考核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目标导向意味着考核要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展开,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问题导向意味着考核要聚焦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这一原则要求考核工作严格依照有关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要求,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做到精准科学、客观公正,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规依法意味着考核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设置考核指标或改变考核程序;群众认可意味着考核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评价,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考核结果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第四,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这一原则要求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用结合意味着考核结果要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以考促干意味着考核要促进各地区各部门改进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考核促进工作、工作提升考核的良性循环。

在适用范围方面,考核办法明确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考核。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考核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这种组织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也确保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考核办法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贯彻落实精简优化基层考核要求,按照本地区经审批报备的考核计划,结合实际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相关内容。这一规定既保证了考核工作的统一性,又考虑了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考核工作格局。

考核办法的四项原则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表所示:

原则

具体内容

主要要求

坚持注重实绩、激励担当

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对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执行力

注重实际成效,避免形式主义;激励担当作为,鼓励积极探索;树立正确政绩观,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任务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

围绕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开展考核;聚焦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

坚持依规依法、群众认可

严格依照有关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要求,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做到精准科学、客观公正,注重减轻基层负担,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遵循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考虑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评价,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干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挂钩;促进工作改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精准设置了五个方面的考核内容,构建了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反映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这五个方面分别是: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和群众满意程度。

第一,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这一方面主要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情况。责任落实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前提和保障,通过考核责任落实情况,可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党委和政府是否定期研究部署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是否有效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是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等。

第二,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这一方面主要考核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质量状况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目标是衡量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直接指标,通过考核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可以客观评价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包括: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地表水优良比例、劣类水体比例等水环境质量指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情况等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情况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标;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地面积等生态质量指标。

第三,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这一方面主要考核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任务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重要抓手,通过考核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可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美丽中国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绿色交通发展等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任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污染治理任务;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任务;环境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生态环境安全任务。

第四,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这一方面主要考核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是衡量美丽中国建设投入产出效益的重要指标,通过考核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可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浪费和低效使用。具体考核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高效;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有序;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

第五,群众满意程度。这一方面主要考核群众对本地区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群众满意程度是衡量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考核群众满意程度,可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体考核内容包括: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投诉处理的满意度等。

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合理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根据评分情况,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其中,对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有关考核应当与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保持衔接。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者特别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良好'及以上。

考核办法的五个方面考核内容和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方面

主要内容

具体指标

美丽中国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情况

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

美丽中国建设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生态环境、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质量状况以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地表水优良比例、劣类水体比例等水环境质量指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情况等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情况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指标;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地面积等生态质量指标

美丽中国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污染治理、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绿色交通发展等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任务;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污染治理任务;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升任务;环境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生态环境安全任务

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性;资金管理严格有序性;资金使用预期效果达成情况等

群众满意程度

群众对本地区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程度

群众对空气质量的满意度;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满意度;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投诉处理的满意度等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考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原则上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其中综合评价工作于次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这种时间安排既保证了考核工作的及时性,又为各地区提供了足够的准备时间,有利于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考核工作采取四个步骤:自评总结、核实核证、综合评价、结果反馈。这四个步骤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考核工作流程,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一步是自评总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美丽中国建设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总结,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总结报告,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统计监测数据和群众评价感受等有关部门掌握数据可不开展自评。自评总结是考核工作的基础,通过自评,各地区可以全面梳理本地区美丽中国建设的进展情况、成效和问题,为后续的核实核证和综合评价提供基础材料。

第二步是核实核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总结报告进行核实核证和汇总整理。核实核证是确保考核数据真实准确的关键环节,通过核实核证,可以验证各地区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数据造假和虚报瞒报。核实核证的方式包括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数据分析等,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第三步是综合评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综合评价是考核工作的核心环节,通过综合评价,可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区美丽中国建设的成效,确定考核等级。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合理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根据评分情况,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第四步是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报。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馈考核发现问题,并推动问题整改。结果反馈是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结果反馈,可以让各地区了解本地区美丽中国建设的成效和不足,明确改进方向,推动问题整改,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考核程序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如下表所示:

步骤

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

自评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美丽中国建设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总结,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总结报告

全面梳理美丽中国建设的进展情况、成效和问题;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总结报告;对统计监测数据和群众评价感受等有关部门掌握数据可不开展自评

核实核证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总结报告进行核实核证和汇总整理

验证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数据造假和虚报瞒报;核实核证方式包括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数据分析等

综合评价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

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区美丽中国建设的成效;采用百分制评分,合理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报;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组织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馈考核发现问题,并推动问题整改

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通报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促进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五)考核结果运用

《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考核结果运用是考核工作的落脚点,只有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挂钩,才能真正发挥考核的作用。

首先,考核结果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这一规定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直接挂钩,强化了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地区,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在综合考核评价中将得到积极评价,在奖惩任免中将得到优先考虑;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地区,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在综合考核评价中将受到负面影响,在奖惩任免中将受到相应限制。这种挂钩机制可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美丽中国建设,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其次,考核结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这一规定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强化了考核的经济激励作用。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中将得到倾斜;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中将受到限制。这种挂钩机制可以激励各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再次,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到位。这一规定强化了考核的整改导向,推动问题解决。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地区,不能简单地接受结果,而是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这种整改机制可以推动各地区解决美丽中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最后,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视情由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需要追究责任的,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责任追究。这一规定强化了考核的问责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得到有效落实。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将追究责任,这种问责机制可以推动各地区高度重视考核结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考核办法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将相关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考核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纪律,落实工作规范和保密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严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对违反考核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这些规定确保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提供了保障。

考核结果运用的主要方式和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运用方式

具体要求

主要作用

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直接挂钩

强化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重视美丽中国建设,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财政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

强化考核的经济激励作用,激励各地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地区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到位

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强化考核的整改导向,推动问题解决,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或责任追究

视情由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需要追究责任的,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强化考核的问责机制,确保考核结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各地区高度重视考核结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美丽中国建设实施进展与成效分析

(一)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构建情况

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是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各有关部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而构建的综合性工作体系,其顶层设计源于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会后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目前,该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1+1+N'工作布局全面展开,23项分领域行动扎实推进。

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具有完整性,涵盖了从战略布局、组织实施、协同行动到先行示范、政策创新、责任落实的全链条工作体系。该体系以'1+1+N'工作布局全面展开,23项分领域行动正有力推进。在'1+1+N'实施体系中,第一个'1'是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作为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关键抓手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N'是指分领域分板块的行动举措,按照条块结合的思路进行布局,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其他重点领域。

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战略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高起点起步,分级分类推进省域篇章和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累计发布了141个美丽河湖、43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形成了一批示范样板。已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并推动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以压实各方面责任。

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空气清新、水体洁净、土壤安全、生态良好、人居整洁5类指标。按照突出重点、群众关切、数据可得的原则,注重美丽中国建设进程结果性评估,分类细化提出22项具体指标。空气清新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3个指标。水体洁净包括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类)比例、地表水劣类水体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3个指标。土壤安全包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5个指标。生态良好包括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水土保持率、自然保护地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重点生物物种种数保护率5个指标。人居整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综合利用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个指标。

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推动了一幅'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中国新画卷在祖国大地上徐徐铺展开来,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该框架体系的构建与'十四五'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十五五'时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累计发布184个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以及推进三大战略区域先行区建设,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典型案例和示范样板。

2026年,生态环境部门将聚焦七方面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是统筹推进'十五五'美丽中国建设。将编制实施'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与重大举措。分级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实施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支持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先行区,持续开展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保护建设行动,并启动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二是持续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及新污染物治理,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三是着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推动绿色生产力发展,打造区域重大战略绿色发展高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督察执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加强智慧执法监管能力。五是夯实科技与监测支撑。加快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六是筑牢美丽中国安全根基。强化生态安全风险防范,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七是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体系,推进全民行动,深化国际合作,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美丽中国建设'1+1+N'工作布局的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层级

主要内容

具体举措

第一个'1'

纲领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作为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

第二个'1'

关键抓手

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包括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先行区建设

'N'

分领域分板块的行动举措

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其他重点领域

(二)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进展

202512月,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旨在推动三大区域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示范支撑。

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立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战略要求,在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等结构、探索创新区域协同治理上先行突破,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打造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到2027年,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度污染天气和劣类水体、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优良水体比例比2024年提升3.2个百分点,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到2030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先行突破,突出区域法治标准统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治理,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到2027年,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先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优良水体比例比2024年提升2.1个百分点,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到2027年,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达峰,优良水体比例持续提升,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形成一批先行区建设标志性成果。到2030年,生态环境品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安全健康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三大区域行动方案围绕各自功能定位与生态环境特征,明确了分类实施重大工程的思路。京津冀重点构建协同共治的工程体系,聚焦大气污染精准防控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两大关键领域,系统构建协同治理重大工程体系,重点部署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跨省域零排放货运通道建设等关键工程,以及渤海重要岸线生态整治、滨海湿地修复及河口海湾生态功能恢复等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长三角聚焦一体化治理与绿色转型工程,重点规划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实施产业绿色低碳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与跨区域绿色交通网络等工程,同步构建长三角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管控机制,并聚焦太湖、巢湖、洪泽湖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及长江口、杭州湾生态功能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着力打造融合创新的湾区生态工程,以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为目标,重点部署珠江三角洲河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珠江口及邻近海域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协同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与'无废湾区'工程,并布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培育、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等工程。

为保障工程实施,三大区域行动方案提出构建多元资金保障体系,强化财政引导、拓展市场化融资并加强资金全程监管。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支持力度,实行促进先行区建设的财政、产业、金融、人才、科技政策,强化对先行区及其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区域内各省级人民政府对区域先行区建设负总责,依托美丽中国建设工作机制,细化年度任务和工作分工,清单式、项目化推进落实先行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跟踪评估,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加大宣传推广,讲好美丽中国故事。

20262月,粤澳'无废湾区'建设专项小组成立,标志着粤澳在固体废物协同治理、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合作进入新阶段,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重点任务。20263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通气会,介绍相关内容,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以'媒体+'赋能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系统性政策文件,是广东率先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创新性举措。

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举措,旨在发挥三大区域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以更高标准的生态环境治理与系统性的改革创新,先行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范式。建设三大区域先行区是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发展与保护、系统性破解跨界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抓手,是推动体制机制集成创新、打造向世界展示美丽中国建设成效窗口的重要举措。

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和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区域

功能定位

2027年目标

2030年目标

主要进展

京津冀

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

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和劣类水体、黑臭水体;优良水体比例提升3.2个百分点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重点构建协同共治的工程体系;部署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跨省域零排放货运通道建设等关键工程;实施渤海重要岸线生态整治、滨海湿地修复及河口海湾生态功能恢复等生态屏障建设工程

长三角

建设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PM2.5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优良水体比例提升2.1个百分点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聚焦一体化治理与绿色转型工程;规划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实施产业绿色低碳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与跨区域绿色交通网络等工程;构建长三角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管控机制;聚焦太湖、巢湖、洪泽湖等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及长江口、杭州湾生态功能提升

粤港澳大湾区

共建融合创新美丽湾区

PM2.5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达峰

生态环境品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安全健康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

打造融合创新的湾区生态工程;部署珠江三角洲河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珠江口及邻近海域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协同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与'无废湾区'工程;布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培育、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等工程

(三)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成效

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优秀案例。这些案例通过系统治理、生态修复和多元共治,实现了水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恢复和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的多重目标。

在美丽河湖建设方面,各地采取'三水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治理思路,取得了显著成效。福建省闽江南平市段通过系统治理、产业转型和制度创新,将生态劣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网箱养殖向水美旅游业、生态种植业绿色转型。宁德市穆阳溪构建育林'涵水'、治污'净水'、长效'管水'、全民'护水'的机制,流域沿线打造国家级旅游品牌30多个,近三年来吸引游客突破千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100亿元。广西南宁那考河摒弃传统的分段治理方法,采取全流域综合治理,实现'厂网河'一体化管理,系统解决流域水环境问题,从黑臭水体华丽转身为美丽河湖,水质主要指标达到类,流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新增水生动植物、飞禽鸟类38种。

广州市在美丽河湖建设方面成果丰硕,第一批公布了15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覆盖全市11个区。流溪河作为广州的'母亲河',跨从化、黄埔、花都、白云4区,经大力治理后已入选全国美丽河湖,干流水质全线达到类水质标准,一级支流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黄埔区乌涌入选2021'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河道开阔畅通,水流清澈、林郁花香,成为周边群众步行上班、沿河慢跑的跑道以及午后闲暇、享受鸟语花香的林荫道。增城区增江通过水生生境修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超百公里鱼类洄游生态廊道,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岭南美景。

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各地坚持'一湾一策',因地制宜推进海湾生态环境治理。福建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持续提升,2024年首次突破90%2025年达到94.6%,再创新高。厦门市大嶝海域通过打造生态韧性海岸带,建立'微水分治-污水共治-中水返治-弃水促治'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实施'岸滩修复+湿地重构+生态放流'系统工程,发展临空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厦门市西海域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大厦门湾海洋环保合作机制',全面推动港口绿色转型,集装箱码头实现'亚太绿色港口'称号全覆盖,形成'以港兴城、以港带产、以城促港'港产城相融共生的良性发展格局。

漳州市东山县是全国第六、福建第二大海岛县,当地围绕'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目标,坚持陆海统筹、一体治理,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出台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明确'哪里可以养、养什么、怎么养',引导养殖户转产转业。依托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东山县旅游业发展不断提速,成为当地的富民产业,2023年接待游客逾856万人次,旅游收入超109亿元。

江苏省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期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较'十三五'末提升37.8个百分点,国控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优比例达93.9%;南通启东南段等7个海湾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全省建成率达41.2%,其中东台条子泥、大丰川东港、连云港海州湾赣榆段3个海湾获评全国优秀案例。连云港市海州湾赣榆段投资4.1亿元实施兴庄河、青口河治理工程,累计治理河道43.68公里,改善河道水环境,提升河道自净能力。不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新增7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工业尾水湿地。分类施策推进养殖尾水治理,新建日处理6000吨的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累计完成改造4.9万亩,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

深圳市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探索创新,大鹏湾获评全国第一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深圳市将'美丽海湾'指标要求与治污保洁工程、污染防治任务进行有效融合,深入推进面源污染、入海河流总氮控制、海洋垃圾清理等各项工作,将相关指标纳入市、区两级生态文明考核。关停对海湾污染严重的纺织印染企业,完善污水管网设施,完成水质净化厂提升改造;对重要入海河流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及实时通量监测,规范入河(海)排放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高标准建设滨海休闲带,深圳湾历时8年打造了15千米长的滨海休闲带,不同主题的区域公园、长廊互联互通,实现亲海空间岸线全贯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集休闲娱乐、健身运动、观光旅游、体验自然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活动区域。

在治理机制创新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共治模式。厦门市设立沙滩岸线保洁队伍,将沙滩岸线划分成62个岸段,逐段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根据潮汐情况每日两次对沙滩岸线进行保洁。每年将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压实各部门治理责任,市环境执法支队每月用无人机航拍抽查重点岸段,还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省生态环境厅也会进行检查。得益于多方努力,厦门市海漂垃圾密度从2020年的每公里岸线240.38平方米下降至去年的96.63平方米。

日照市作为全国7个全域创建美丽海湾的试点城市之一,建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总湾长的工作机制,成立市长任总牵头人的日照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专班,构建一体化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格局,一湾一策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对每个海湾,结合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状况和产业发展等不同特点,分类分梯次开展保护和建设,构建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全域美丽海湾。张北湾依托优异的自然禀赋,打出'联动净湾、生态活湾、协同护湾'组合拳,强化全局理念、系统思维,严格岸线分类分段管控,探索海湾生态修复最优解,曾经的废弃养殖池、盐碱地变身网红打卡地海洋美学馆、海洋科普馆等。石臼湾做强'阳光海岸・活力日照'品牌,实现'从排污渠到湿地群、从黑煤场到金海岸,从废滩涂到会客厅,从小渔村到活力区'的四个精彩蝶变,打造城市会客厅,实现碧海银滩向金山银山转化。

在生态价值转化方面,各地探索出多种有效路径。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坚持生态优先,拒绝了一家制筷企业高价购买村里林地的要求,保护了生态环境。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种植脐橙等经济作物,开办水上游乐场等,如今常口村人均收入达3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200万元。2021518日,常口村领到了编号为'0000001'的全国首张林业碳票,涉及3197亩生态公益林,让村集体新增加了超过14万元的收入。林业碳票是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相当于每片林子的固碳功能可以作为资产、进行交易的'身份证',村集体把收益平均分给全体村民,让大家共享生态保护成果。

在政策支持方面,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2030年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35年基本建成的阶段性目标。该方案部署生态流量保障、排污口整治、水生态修复等19项任务,各地积极推进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美丽河湖523条,建成率达到20%。生态环境部将深入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水平,目标是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到2030年,建成率达到65%,让'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常驻风景。

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提出重点推进110多个美丽海湾建设,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要达到40%左右。目前,全国沿海57市正在探索推进全域建设美丽海湾。2024年,我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跃升至83.7%,较2018年提升了12.4个百分点,283个海湾中有162个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超过85%。生态环境部迄今已公布四批共43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这些案例在'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显著,是'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的生动样板。

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的典型案例和成效数据如下表所示:

类型

典型案例

主要做法

建设成效

美丽河湖

福建省闽江南平市段

系统治理、产业转型和制度创新

将生态劣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网箱养殖向水美旅游业、生态种植业绿色转型

美丽河湖

福建省宁德市穆阳溪

构建育林'涵水'、治污'净水'、长效'管水'、全民'护水'的机制

流域沿线打造国家级旅游品牌30多个,近三年来吸引游客突破千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100亿元

美丽河湖

广西南宁那考河

采取全流域综合治理,实现'厂网河'一体化管理

从黑臭水体华丽转身为美丽河湖,水质主要指标达到类,流域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新增水生动植物、飞禽鸟类38

美丽河湖

广州市流溪河

大力治理,跨区域协同

干流水质全线达到类水质标准,一级支流水质全面消除劣V类,入选全国美丽河湖

美丽海湾

厦门市大嶝海域

打造生态韧性海岸带,建立'微水分治-污水共治-中水返治-弃水促治'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

实施系统工程,发展临空产业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

美丽海湾

厦门市西海域

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大厦门湾海洋环保合作机制'

全面推动港口绿色转型,集装箱码头实现'亚太绿色港口'称号全覆盖,形成港产城相融共生的良性发展格局

美丽海湾

福建省东山县

坚持陆海统筹、一体治理,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旅游业发展不断提速,成为当地的富民产业,2023年接待游客逾856万人次,旅游收入超109亿元

美丽海湾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湾赣榆段

实施兴庄河、青口河治理工程,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分类施策推进养殖尾水治理

累计治理河道43.68公里,新增7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工业尾水湿地,累计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4.9万亩

美丽海湾

深圳市大鹏湾

'美丽海湾'指标要求与治污保洁工程、污染防治任务有效融合

关停对海湾污染严重的纺织印染企业,完善污水管网设施,完成水质净化厂提升改造;高标准建设滨海休闲带

(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分析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数据显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规划目标均顺利完成。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好于规划目标1.8个百分点;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7.8%12.1%8.0%29.9%,均完成规划目标。

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持平。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1.4%,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劣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持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4.9%,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较'十三五'末翻一番。

'十四五'时期,全国PM2.5浓度累计下降20%,优良天数比例创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重污染天数减少2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PM2.5浓度较2020年分别降低27.7%32.1%,改善幅度领先全国平均水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长江干流连续6年、黄河干流连续4年全线水质稳定保持类,太湖连续2年水质达到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较2020年提高7.5个百分点。

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十四五'时期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出台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及应用,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我国宣布应对气候变化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新增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稳起步、稳运行。累计培育国家绿色工厂超8000家、绿色工业园区超600个,累计发行绿色债券5.2万亿元。

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十四五'时期累计完成9.4亿吨粗钢、4.7亿吨水泥熟料、3.6亿吨焦化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和清洁钢铁生产体系。累计排查49.1万个入河排污口、6.6万个入海排污口。累计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深入推进399个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实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推动治理各类固体废物3460万吨。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全国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09%2025年完成营造林5345.3万亩、种草改良7390.64万亩、治理沙化石漠化土地4933.72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超6.2万平方公里。

根据2025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初步测算全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上年下降5.0%。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达到4248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4%。新能源汽车产量1652.4万辆,比上年增长25.1%;年末新能源汽车保有量4397万辆,比上年末增加1257万辆。

在能源消费结构方面,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为61.7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5%。煤炭消费量增长0.1%,原油消费量增长3.6%,天然气消费量增长2.0%,电力消费量增长5.0%。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1.4%,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30.4%,上升1.8个百分点。

在环境质量方面,在监测的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72.6%。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4.4%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类)断面比例为91.4%类断面比例为6.9%类断面比例为1.1%,劣类断面比例为0.6%。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占84.9%,三类海水占4.6%,四类、劣四类海水占10.5%

在生态保护方面,2025年完成造林面积35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83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23.2%。种草改良面积493万公顷。截至年末,共有国家公园5个。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09%2025年完成营造林5345.3万亩、种草改良7390.64万亩、治理沙化石漠化土地4933.72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超6.2万平方公里。

在资源利用方面,2025年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47.1万公顷,比上年下降22.2%。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3.8万公顷,下降10.8%;房地产用地6.2万公顷,下降14.4%;基础设施用地27.2万公顷,下降28.4%。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电石综合能耗下降0.7%,单位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2.3%,吨钢综合能耗上升1.9%,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0.9%,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与上年持平。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1%

在环境风险方面,2025年农作物受灾面积607万公顷,其中绝收69万公顷。因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6亿元,因干旱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亿元,因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亿元,因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亿元。共发生5.0级以上地震11次,各级地震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亿元。共发生森林火灾225起,受害森林面积约0.5万公顷。

在碳排放交易方面,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2.35亿吨,成交额146.3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新增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稳起步、稳运行。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在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监测的332个城市中,2025年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9.3%,较好的占65.1%,一般的占25.0%,较差的占0.6%,无差的城市。

在安全生产方面,2025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18261人,比上年下降7.0%。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040人,比上年下降4.5%;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045人,下降23.7%。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1.25人,下降4.6%

'十四五'期间主要生态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

2020

2025

变化情况

'十四五'目标完成情况

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35

28

下降20%

完成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7.5

89.3

上升1.8个百分点

好于目标1.8个百分点

重污染天数比例(%)

1.2

0.9

下降0.3个百分点

重污染天数减少25%

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

83.4

91.4

上升8个百分点

完成

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劣类比例(%)

0.6

0.6

持平

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

77.4

84.9

上升7.5个百分点

完成

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

-

17.8

-

完成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

-

12.1

-

完成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

-

8.0

-

完成

氨氮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比例(%)

-

29.9

-

完成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

-

5.0

-

完成

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28.6

30.4

上升1.8个百分点

完成

森林覆盖率(%)

23.04

25.09

上升2.05个百分点

完成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5

55

上升约30个百分点

'十三五'末翻一番

五、《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实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考核办法实施面临的主要挑战

尽管《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出台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根据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美丽中国建设仍需加力推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仍面临多重挑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此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首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经过多年的治理,容易解决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2025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持平。这些数据表明,虽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改善幅度有所放缓。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虽然PM2.5浓度较2020年分别降低27.7%32.1%,改善幅度领先全国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进一步改善的难度越来越大。

其次,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一些地方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不够精准;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力量依然薄弱。这些问题直接影响考核办法的实施效果。如果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考核方法不科学,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就难以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特别是在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难以承担繁重的考核工作任务,影响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再次,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任务艰巨,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绿色低碳转型面临较大压力。202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61.7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5%。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51.4%,虽然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但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种结构性问题不解决,生态环境质量难以实现根本改善,考核办法的实施效果也会受到限制。

第四,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202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66起,所有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虽然数量不多,但一旦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不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如何在考核办法中科学设置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指标,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是考核办法实施面临的重要挑战。

最后,考核办法的实施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的协同配合。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地区协同推进。考核办法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如果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协调不畅,职责不清,就会影响考核办法的实施效果。

考核办法实施面临的主要挑战和具体表现如下表所示:

挑战

具体表现

主要原因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

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指标改善幅度放缓;重点区域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容易解决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剩下的是难啃的'硬骨头';治理边际成本递增,边际效益递减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一些地方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不够精准;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力量依然薄弱

专业能力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人员配备不足;资金投入不够

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任务艰巨;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绿色低碳转型面临较大压力

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能源结构以煤为主;技术创新不足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

202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66起;一旦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

考核办法的实施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的协同配合

考核办法的实施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部门职责不清;协调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不畅;考核标准不统一

(二)完善考核办法的对策建议

针对考核办法实施面临的挑战,结合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构建及实施进展情况,提出以下完善考核办法的对策建议:

第一,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针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的挑战,应当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一方面,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发展阶段等特点,实行差异化考核,避免'一刀切'。另一方面,要突出考核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设置关键性、引领性考核指标,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同时,要合理设置考核目标的难度,既要有一定的挑战性,又要切实可行,避免目标过高或过低。此外,要加强对考核指标的动态调整,根据美丽中国建设的进展情况和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保持考核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第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针对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的挑战,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提高专业素质,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为考核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另一方面,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考核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要加强对考核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要减轻基层考核负担,优化考核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表格填报和材料报送,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

第三,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的挑战,应当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方面,要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另一方面,要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同时,要优化运输结构,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发展绿色交通,减少交通运输领域的污染物排放。此外,要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四,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针对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的挑战,应当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一方面,要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清单,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另一方面,要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环境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加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监测网络,提高环境风险预警能力。此外,要在考核办法中适当增加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指标的权重,引导各地区各部门重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第五,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针对考核办法的实施需要各部门、各地区的协同配合的挑战,应当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美丽中国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地区的职责分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办法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考核工作。同时,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为考核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此外,要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及时向各地区各部门反馈考核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形成考核促进工作、工作提升考核的良性循环。

完善考核办法的主要对策和具体措施如下表所示:

对策

具体措施

预期效果

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实行差异化考核;突出考核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合理设置考核目标的难度;加强对考核指标的动态调整

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聚焦重点、突破难点;保持考核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加强对考核工作人员的培训;减轻基层考核负担

提高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考核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数据支撑;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运输结构;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增加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指标的权重

及时发现和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环境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引导各地区各部门重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美丽中国建设领导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研究解决考核办法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实现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形成考核促进工作、工作提升考核的良性循环

六、结论与展望

(一)主要结论

本文通过对《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系统解读,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首先,《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该考核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制度利器,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运用,构建了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其次,《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具有鲜明的创新性和突破性。考核办法从单一环境质量考核向综合成效考核转变,考核内容涵盖责任落实、目标完成、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群众满意程度五个方面,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评分,合理设置加分项和减分项,考核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挂钩,体现了考核办法的创新性和突破性。

再次,美丽中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数据来看,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规划目标均顺利完成。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累计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好于规划目标1.8个百分点;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类水质断面比例累计上升8个百分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7.8%12.1%8.0%29.9%,均完成规划目标。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1+1+N'工作布局全面展开,23项分领域行动扎实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高起点起步,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显著。

最后,《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实施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完善考核办法,可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美丽中国建设仍需加力推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仍面临多重挑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通过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等对策,可以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美丽中国建设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构建及实施进展情况,美丽中国建设的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短期来看(到2027年),美丽中国建设将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将加大美丽中国建设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将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中期来看(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将基本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阶段,美丽中国建设将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转变,从局部改善向整体提升转变。

长期来看(到本世纪中叶),美丽中国将全面建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这一阶段,美丽中国建设将从基本实现向全面建成转变,从国内领先向国际一流转变,从生态环境改善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转变。

为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各阶段目标,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切实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着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督察执法,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二是完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健全协同推进机制。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总之,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工作,需要久久为功。《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实施,将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2026-04-25).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3-12-27).

[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考核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解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2026-05-07).

[4]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6-02-28).

[5]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6-04-27).

[6]生态环境部。美丽中国建设框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部部署七大任务.(2026-02-02).

[7]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2025-12).

[8]生态环境部。第四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2025-12-26).

[9]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04-27).

[10]生态环境部。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2025-07).


深度解读:《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
摘要:本文系统解读了《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的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实施进展及成效。该考核办法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4月25日正式发布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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