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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下 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与自主可控体系构建研究

作者:新华国研经济学研究院 浏览: 发表时间:2026-07-21 00:00:00

  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链体系是'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任务。2025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达34.7万亿元连续16年居全球首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10.5%,但产业链'大而不强、全而不精'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关键环节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本文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基本遵循,创新性提出'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的产业链治理分析框架,以产业链治理创新为切入点,深入探究该治理机制激活产业链内生动力的内在机理。在'节点'维度,研究产业链关键节点的识别、培育与强化机制,破解产业链薄弱环节;在'连接'维度,研究产业链上下游、区域间、国内外连接通道的畅通与优化机制,提升产业链运行效率;在'协同'维度,研究产业链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构建高质量、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本文提出了'节点强基—连接畅通—协同增效'的产业链治理创新路径,为夯实中国参与全球产业链治理的国内产业根基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参考。

关键词:十五五规划;产业链治理;节点-连接-协同;自主可控;公共产品供给;治理创新

一、引言

现代化产业链治理体系的构建是'十五五'时期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门类最全的制造业体系。2025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达34.7万亿元,同比增长6.1%,占GDP比重约25%,规模有望连续16年保持世界第一。外贸进出口达45.47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继续保持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7.8%攀升至2025年的10.5%以上,核心产业规模由约8.1万亿元增长至超过14.7万亿元。这些数据充分展示了中国产业链的规模优势和体系优势。

然而,产业链规模优势并不等同于治理优势和韧性优势。当前,我国产业链发展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高端芯片、工业软件、高端装备等领域对外依存度较高;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不足,龙头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作用有待增强;区域间产业链布局的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问题依然存在;产业链治理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为产业链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

面对全球产业链重构的深刻变革和国内产业链升级的内在需求,传统的产业链治理模式——以政府主导、行政推动、垂直管控为特征的治理范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需构建新的产业链治理分析框架和治理模式,以更有效地识别和强化产业链关键节点,畅通和优化产业链连接通道,促进产业链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2026年6月中国贸促会发布的《2026全球供应链促进报告》指出,中国始终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参与者与积极贡献者,应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推动全球供应链朝着更加安全、高效、包容、共赢的方向发展。

本文创新性提出'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的产业链治理分析框架。'节点'是指产业链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环节和核心企业,包括技术节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节点(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基础设施节点(数字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等。'连接'是指产业链各节点之间的关联通道和传导机制,包括产业链上下游的连接、区域间产业链的连接、国内外产业链的连接等。'协同'是指产业链多元主体(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之间的协同治理机制,包括信息共享、利益协调、风险共担、制度保障等。三个维度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与自主可控体系构建的系统性分析框架。

本文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基本遵循,以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权威部门发布的2021—2025年完整数据和2025—2026年最新数据为实证支撑,以'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为分析框架,系统研究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的内在机理、核心路径与政策体系。本文的理论贡献在于构建了'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的产业链治理分析框架,为理解产业链治理的内在逻辑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本文的实践贡献在于提出了'节点强基—连接畅通—协同增效'的产业链治理创新路径,为构建高质量、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提供政策参考。

从治理创新的角度看,'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的提出,是对传统产业链治理模式的一种系统性反思和范式突破。传统治理模式以政府主导、行政推动、垂直管控为特征,侧重于对产业链的外部干预和直接管控,在应对产业链复杂性和动态性方面存在明显局限。三位一体治理模式强调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相结合,通过激活节点内生动力、畅通连接通道、促进协同治理来实现产业链的自我优化和持续升级,体现了从'管控'到'治理'、从'他组织'向'自组织'转变的治理创新理念。

本文的研究框架和分析方法也可以为其他领域的治理创新提供参考和借鉴。

从方法论角度看,本文综合运用理论演绎、系统分析和政策研究等多种方法,力求做到理论分析与实践指导的统一。在理论演绎层面,基于系统论、网络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构建三位一体分析框架;在系统分析层面,运用框架对产业链治理的节点、连接、协同三个维度进行系统分析;在政策研究层面,基于框架分析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多方法的综合运用确保了研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后续研究可以在本文框架基础上,通过案例研究、计量分析等实证方法进一步检验和深化研究结论。

二、'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的理论基础

(一)产业链治理的理论演进

产业链治理理论的演进经历了从'线性治理'到'网络治理'再到'生态系统治理'的演变过程。在工业化初期,产业链治理以'线性治理'为主导范式,强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垂直分工和线性协作,治理的核心是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和生产效率的最大化。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信息技术革命加速推进,产业链治理进入'网络治理'阶段,产业链从线性结构演变为网络结构,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从垂直控制转向水平协同,治理的核心从效率优化转向价值共创。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产业链治理开始向'生态系统治理'演进,产业链的边界日益模糊,多元主体(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用户等)在产业链生态系统中形成共生共荣的关系,治理的核心从价值共创转向生态繁荣和系统韧性。

现有产业链治理理论在解释产业链运行机制和治理模式方面取得了丰富成果,但在系统性、整体性和操作性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偏重单一维度的分析——有的研究聚焦产业链的技术维度,有的研究聚焦产业链的组织维度,有的研究聚焦产业链的制度维度,缺乏将技术、组织、制度等多个维度纳入统一分析框架的系统性研究。二是偏重外部关系的分析——大量研究聚焦产业链的外部治理(如全球价值链治理、国际产业分工等),对产业链内部治理(如国内产业链节点的培育、连接通道的优化、主体协同机制的构建等)的关注相对不足。三是偏重静态结构的分析——现有研究较多关注产业链的静态结构和现有模式,对产业链的动态演化和治理创新关注不足。本文提出的'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正是为了弥补上述不足而进行的理论创新尝试。

(二)'节点—连接—协同'框架的理论构建

'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的构建基于系统论、网络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三大理论支柱。系统论为框架提供了整体性思维——产业链是一个由多元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系统的功能不仅取决于要素本身的特性,更取决于要素之间的连接方式和协同机制。网络理论为框架提供了结构性分析工具——产业链可以理解为由节点(企业、机构等)和连接(交易关系、技术关联、信息流动等)构成的网络结构,网络的拓扑结构决定了产业链的运行效率和韧性。协同治理理论为框架提供了过程性分析维度——产业链治理是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合作、共享实现集体行动的过程,协同机制的设计和运行决定了产业链治理的效能。

'节点'维度,产业链节点的识别和评估需要建立多维度的评价体系。技术节点的评估应考虑技术的重要性(是否属于关键核心技术)、技术的外依存度(是否受制于人)、技术的可替代性(是否存在替代方案)等指标。产业节点的评估应考虑企业的市场地位(是否属于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强度、专利数量等)、辐射带动能力(对上下游企业的带动作用)等指标。基础设施节点的评估应考虑设施的覆盖范围、服务能力、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指标。'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节点识别和评估正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基础性工作。

'连接'维度,产业链连接的畅通和优化需要从物理连接、数字连接和制度连接三个层面加以推进。物理连接是指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物流、人流、资金流等物理层面的连接通道,其畅通程度决定了产业链的物理运行效率。数字连接是指产业链各节点之间的信息流、数据流等数字层面的连接通道,其优化程度决定了产业链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制度连接是指产业链各节点之间的规则、标准、契约等制度层面的连接通道,其完善程度决定了产业链运行的制度成本和风险水平。三个层面的连接相互支撑、相互强化,共同构成产业链运行的'高速公路网'。

'协同'维度,产业链协同治理需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的治理格局。政府层面,通过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等政策工具引导产业链发展方向,通过行业标准、监管规则、安全规范等制度工具保障产业链健康运行。市场层面,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激发产业链创新活力,通过价格信号引导产业链资源配置,通过企业间的商业合作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社会层面,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促进产业链主体的信息共享和利益协调,通过高校、科研机构、智库等知识机构为产业链治理提供智力支撑。三个层面的协同互动,构成了产业链治理的完整生态。

从实践适用性看,'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具有较强的政策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意义。在政策层面,该框架为产业链治理政策的系统设计和协同推进提供了分析工具——政策制定者可以基于该框架识别产业链治理的关键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节点培育政策、连接畅通政策和协同增效政策。在企业层面,该框架为企业产业链战略的制定提供了分析视角——企业可以基于该框架识别自身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和角色,制定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和合作策略。在行业组织层面,该框架为行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功能定位——行业组织可以在节点对接、连接协调、协同治理等方面发挥独特的组织优势。

三、'十四五'时期我国产业链发展的成就与薄弱环节

(一)产业链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四五'时期,我国产业链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是制造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增加值从2021年的31.4万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34.7万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超过10%。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新能源汽车产量突破1600万辆,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80%以上。制造业的规模优势和结构优化为产业链治理创新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数字经济赋能产业链升级成效显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7.8%攀升至2025年的10.5%以上,核心产业规模超14.7万亿元。

三是外贸产业链韧性增强。2025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达45.47万亿元,同比增长3.8%,出口26.99万亿元,增长6.1%,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持续提升。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贸易额达13.85万亿元,同比增长5.3%,区域产业链合作不断深化。2025年我国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同比增长17.6%,对非洲投资同比增长41%,产业链国际合作网络持续拓展。四是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在载人航天、深海探测、量子信息、超级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突破,5G标准必要专利占比超42%居全球首位,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首次超过OECD国家平均水平。

五是产业链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在能源安全领域,2025年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8亿千瓦。在粮食安全领域,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在关键矿产领域,稀土、钨、锗等战略性矿产的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在产业链备份和应急保障方面,国家储备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这些成就为'十五五'时期深化产业链治理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利条件。

(二)产业链的薄弱环节与节点短板

尽管取得显著成就,我国产业链仍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和节点短板。在技术节点层面,关键核心技术的'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据工信部数据,在高端芯片设计软件(EDA)、高端光刻机、航空发动机、高端医疗器械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仍在70%以上。根据产业领域调研研判,当前核心基础零部件自主化率约30%,关键基础材料自主化率约40%,先进基础工艺自主化率约35%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比重仅约7%,而发达国家普遍在15%至30%之间。技术节点的薄弱使产业链在面临外部技术封锁时承受较大风险。

在产业节点层面,龙头企业的'链主'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有待增强。虽然我国已涌现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但这些企业在产业链中的整合带动能力与国际巨头相比仍有差距。以苹果公司在全球消费电子产业链中的'链主'地位为例,苹果通过设计标准、供应链管理、品牌溢价等方式对整个产业链进行有效治理,而我国龙头企业在这方面的能力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的能力薄弱,难以在产业链中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的发展优势。在基础设施节点层面,虽然我国5G基站数达483.8万个居全球首位,但算力基础设施的区域分布不均衡,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与东部地区存在差距。

(三)产业链连接的堵点与断点

产业链连接的堵点和断点是制约产业链运行效率的关键因素。在物理连接层面,物流成本偏高和物流效率有待提升。虽然我国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已居世界前列,但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仍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多式联运发展水平不高,'最后一公里'配送效率有待提升。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等专业物流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在区域连接层面,东西部之间的产业链连接存在明显的梯度差异。东部沿海地区在高端制造、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环节具有优势,中西部地区在资源能源、劳动力成本方面具有优势,但区域间的产业协作和要素流动不够顺畅。

在数字连接层面,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数据孤岛问题突出。大型龙头企业的数字化水平较高,但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进展缓慢,产业链整体的数字化协同水平有待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深度和覆盖范围有待扩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面临技术壁垒和制度障碍。在制度连接层面,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仍在推进中,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不同地区在市场监管标准、环保标准、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增加了企业跨区域布局产业链的合规成本和协调成本。产业链连接层面的堵点和断点,需要通过治理创新加以系统解决。

(四)产业链协同治理的不足

产业链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不足是制约产业链治理效能的重要因素。在政府层面,产业链治理涉及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个部门,部门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中央与地方在产业链治理中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政出多门'和'九龙治水'的问题。在政企协同层面,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和参与机制不够畅通,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的匹配度有待提升。在产学研协同层面,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之间的转化效率不高,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在行业组织层面,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在产业链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行业组织的覆盖面、代表性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在标准制定、信息共享、行业自律、利益协调等方面的功能有待增强。在国际合作层面,中国在国际产业链治理组织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有待提升,在应对全球产业链治理挑战中的国际合作不够深入。协同治理的不足导致产业链治理呈现'碎片化'特征——政策碎片化、资源碎片化、信息碎片化,难以形成系统合力。这正是在'十五五'时期需要通过治理创新加以解决的核心问题。

从区域产业链发展格局看,我国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集聚区。长三角地区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在通信设备、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具有全球竞争优势,京津冀地区在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形成了特色产业链布局。中西部地区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区域产业链的发展格局为'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治理提供了实践基础,但区域间产业链的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建设问题仍需通过治理创新加以解决。

从产业链的国际竞争力看,我国在部分领域已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但在高端环节的竞争力仍有提升空间。据中国工程院数据,我国在通信设备、高铁装备、家用电器等领域的产业链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锂电池等领域已形成全球领先优势。但在高端芯片、航空发动机、高端医疗设备、高端数控机床等领域的国际竞争力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产业链国际竞争力的结构性差异,决定了'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治理需要采取差异化的策略——在优势领域重在协同增效、巩固领先地位,在弱势领域重在节点强基、突破瓶颈制约。

四、三位一体治理机制激活产业链内生动力的内在机理

(一)节点强基:关键节点的培育与强化

节点强基是三位一体治理机制的基础维度,其核心是通过对产业链关键节点的识别、培育和强化,激活产业链的内生增长动力。节点强基的内在机理可以从三个层面加以理解。一是技术节点的'灯塔效应'——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能够产生技术溢出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当某一关键技术在产业链中取得突破后,其技术标准和解决方案可以向上下游企业扩散,提升整个产业链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效率。二是产业节点的'磁场效应'——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通过品牌影响力、供应链整合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等核心竞争力,吸引和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

三是基础设施节点的'底座效应'——数字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节点的完善,为产业链各环节的高效运行提供基础支撑,降低产业链运行成本,提升产业链运行效率。2025年我国算力设施机架数达1373万标准机架,5G基站数达483.8万个,数字基础设施的底座效应正在加速释放。节点强基的核心策略包括:建立产业链关键节点的识别和动态评估机制,制定关键节点培育的专项计划,集中优势资源对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突破,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节点建设。

(二)连接畅通:产业链通道的优化与升级

连接畅通是三位一体治理机制的枢纽维度,其核心是通过对产业链连接通道的优化和升级,提升产业链的整体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连接畅通的内在机理可以从三个层面加以阐释。一是物理连接的'流通效应'——畅通的物流、人流、资金流通道能够降低产业链的交易成本和运行成本,提升产业链的运行效率和响应速度。高效的物理连接网络使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能够实现'即时生产'和'零库存管理',大幅提升产业链的运行效率。二是数字连接的'赋能效应'——数字连接通道的建设和优化能够实现产业链各节点之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提升产业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制度连接的'降本效应'——统一的市场规则、协调的监管标准、互认的认证体系等制度连接通道的完善,能够降低企业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法律风险和合规成本,提升产业链运行的制度效率和可预期性。连接畅通的核心策略包括: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动多式联运发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市场规则和监管标准的统一。

(三)协同增效: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

协同增效是三位一体治理机制的核心维度,其核心是通过建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实现产业链治理效能的倍增效应。协同增效的内在机理可以从三个层面加以阐释。一是信息共享的'减熵效应'——在产业链治理中,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治理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通过建立产业链信息共享平台和信息公开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升产业链各主体之间的信任水平和协作效率,从而减少产业链运行的'熵增'(混乱和无序)。

二是利益协调的'共赢效应'——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产业链的运行稳定性和合作可持续性。通过建立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在产业链内部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使各环节企业都能从产业链发展中获得合理收益,增强产业链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三是风险共担的'缓冲效应'——产业链面临的外部冲击和内部风险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应对。通过建立产业链风险共担机制,分散和缓冲产业链风险,提升产业链的韧性和抗冲击能力。协同增效的核心策略包括:建立健全产业链治理的多元参与机制,完善产业链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产业链利益协调和风险共担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在产业链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三重机制的互动关系与系统效应

节点强基、连接畅通、协同增效三重机制并非孤立运行,而是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形成系统效应。节点强基为连接畅通提供物质基础——只有关键节点足够强大,连接通道才能发挥有效作用。连接畅通为节点强基提供运行保障——只有连接通道畅通高效,节点的辐射带动能力才能充分释放。协同增效为节点强基和连接畅通提供制度保障——只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节点建设和连接优化才能形成合力。三重机制的良性互动形成'节点→连接→协同→更强大的节点→更畅通的连接→更高效的协同'的正向循环,持续激活产业链的内生动力。

系统效应的具体表现包括:一是规模效应——三重机制的协同运行能够释放产业链的规模优势,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规模效益'的转变。二是学习效应——节点之间的连接通道为知识和技术的传播提供了渠道,产业链各主体通过相互学习和知识共享实现集体进步。三是创新效应——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能够激发跨界创新和融合创新,推动产业链从'跟随创新'向'引领创新'转变。四是韧性效应——三重机制的协同运行能够提升产业链对外部冲击的抵御能力和恢复能力,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安全性。三重机制的系统效应,正是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追求的核心目标。

从动态演化的视角看,三位一体治理机制与产业链发展之间存在'适配—失调—再适配'的动态演化关系。在产业链发展的不同阶段,对节点强基、连接畅通、协同增效的需求强度和组织方式有所不同。在产业链形成初期,节点培育最为关键,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培育关键节点;在产业链成长期,连接畅通的重要性上升,需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创新畅通连接通道;在产业链成熟期,协同增效成为核心议题,需要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和利益协调机制实现协同治理。三位一体治理机制的动态适配能力,决定了其对产业链发展的持续支撑效能。

从制度环境的视角看,三位一体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支撑。在产权保护方面,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能够保障节点企业的创新收益,激发节点强基的内生动力。在市场准入方面,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能够促进连接通道的畅通,降低产业链运行的制度成本。在竞争政策方面,有效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能够维护产业链的健康竞争秩序,为协同增效提供制度保障。在政府治理方面,透明、高效、法治化的政府治理能够降低产业链治理的制度摩擦,提升协同治理的效率。制度环境的优化是三位一体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

五、构建高质量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一)产业链公共产品的概念界定与供给逻辑

产业链公共产品是指面向产业链全体或多数主体提供、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制度、设施和服务。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构建,是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的核心内容。产业链公共产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制度类公共产品——包括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市场规则、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二是设施类公共产品——包括数字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等。三是服务类公共产品——包括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培训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

产业链公共产品的供给逻辑在于:产业链的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或质量不高,会导致产业链运行成本上升、创新能力下降、协同效率降低。在传统模式下,产业链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单一主体供给,供给效率和供给质量受限于政府的资源能力和治理能力。在'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治理框架下,产业链公共产品的供给应从'政府单一供给'向'多元协同供给'转变——政府提供基础性、制度性公共产品,企业提供专业化、市场化公共产品,行业组织提供平台型、服务型公共产品,形成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二)自主可控产业链公共产品的核心内容

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需要在以下核心领域取得突破。一是自主可控的技术标准体系。技术标准是产业链治理的基础性公共产品,标准制定权直接关系到产业链的话语权和竞争力。在5G/6G、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国技术标准走向国际。2025年我国5G标准必要专利占比超30%居全球首位,应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在新兴技术领域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二是自主可控的工业软件体系。研发设计类软件、生产管控类软件、经营管理类软件等工业软件是产业链运行的'大脑'和'神经系统',其自主可控水平直接影响产业链的安全和效率。

三是自主可控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批高水平国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产业链技术突破提供公共研发服务。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开放共享,降低企业研发创新的设施使用成本。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链各环节的高效转化。四是自主可控的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市场,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交易规则、数据安全保障机制,为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提供数据公共产品。2025年国家数据局的成立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五是自主可控的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产业链金融,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三)多元协同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构建多元协同的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是提升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供给质量的关键。一是建立政府引导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政府在基础性、战略性公共产品供给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财政投入、政策支持、制度保障等方式提供基础性公共产品。在科技创新领域,政府通过设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建设国家实验室等方式提供公共研发服务。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通过规划引导、投资支持、运营监管等方式提供公共基础设施。

二是建立市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产业链公共产品的供给,发挥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效率优势。在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大数据平台、供应链协同平台等领域,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公共平台,为产业链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在技术标准领域,鼓励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在人才培养领域,鼓励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三是建立行业组织协同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在标准制定、信息共享、行业自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行业组织在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参与度和贡献度。

在产业链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方面,要着力解决产业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服务。支持设立产业链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完善产业链金融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多元参与的风险分担体系。推动数字技术在产业链金融中的应用,降低金融服务的信息不对称和运营成本。2025年供应链金融规模持续增长,为产业链运行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在产业链人才公共产品供给方面,要着力解决产业链人才结构性短缺的问题。推动产教深度融合,鼓励高校与产业链龙头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产业链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人才供需对接、职业培训、技能认证等公共服务。完善产业链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强产业链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和管理创新。在半导体、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人才紧缺领域,制定专项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为产业链自主可控提供人才保障。

六、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的核心路径

(一)建立产业链关键节点识别与动态评估机制

建立科学、系统的产业链关键节点识别与动态评估机制,是节点强基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构建产业链关键节点识别体系。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建立覆盖技术节点、产业节点、基础设施节点的全链条识别体系。技术节点的识别应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卡脖子'技术等领域;产业节点的识别应聚焦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关键市场主体;基础设施节点的识别应聚焦数字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领域。二是建立产业链节点的动态评估和分级管理制度。

三是建立产业链节点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对关键节点的技术外依存度、供应链集中度、地缘政治风险等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预警节点风险。在半导体、关键矿产、医药健康等战略性领域,建立专项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四是建立关键节点的'备胎'和替代机制。对高风险节点制定备份方案和替代计划,在极端情况下保障产业链的基本运行。支持关键节点企业的多元化布局和替代性技术研发,降低单一节点失效对产业链整体运行的影响。

(二)构建产业链连接的'三网融合'体系

构建物理连接网、数字连接网、制度连接网'三网融合'的产业链连接体系,是连接畅通的核心任务。一是构建高效畅达的物理连接网。加快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管道等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和协同发展。发展多式联运,提升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完善冷链物流、应急物流、农村物流等专业物流网络建设。推动物流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物流网络的运行效率和响应速度。

二是构建互联互通的数字连接网。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提升产业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规则和数据流通机制。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保障产业链数据流通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三是构建统一协调的制度连接网。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市场准入、监管标准、执法尺度的统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的统一和互认。

(三)完善产业链协同治理的多元参与机制

完善产业链协同治理的多元参与机制,是协同增效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产业链治理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在中央层面,建立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牵头,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参与的产业链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竞争政策等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在地方层面,建立地方政府之间的产业链治理协调机制,推动区域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和分工合作。

二是完善政企协同的产业链治理机制。建立产业政策制定的企业参与机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完善产业政策的评估和反馈机制,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企业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建立政企对话的常态化机制,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和解决企业困难。三是强化行业组织在产业链治理中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在标准制定、信息共享、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升行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使其成为产业链治理的重要力量。

(四)推动产业链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推动产业链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是产业链治理创新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快产业链治理的立法进程。研究制定《产业链促进法》或《产业链安全法》等基础性法律,为产业链治理提供法治框架和制度保障。明确产业链治理的基本原则、治理主体、治理权限、治理程序和治理责任,将产业链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完善产业链治理的政策体系。围绕'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治理框架,制定系统配套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竞争政策、人才政策等政策体系。

三是建立产业链治理的绩效评估和问责机制。建立产业链治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产业链治理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将产业链治理绩效纳入相关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考核,建立产业链治理的问责机制。四是推动产业链治理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治理规则制定和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包容共赢的全球产业链治理新格局。在国际产业链治理中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五)培育产业链治理创新的试点示范

通过试点示范推动产业链治理创新经验的积累和推广。一是在重点产业链开展治理创新试点。在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产业链,率先开展'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治理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二是在重点区域开展产业链治理创新示范区建设。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产业集聚区域,建设产业链治理创新示范区,探索区域产业链协同治理的新模式。

三是培育产业链治理创新的标杆案例。总结推广苏州生物医药产业链'全链条'治理模式、深圳电子信息产业链'链长制'治理经验、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跨区域协同'治理模式等标杆案例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四是建立产业链治理创新的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产业链治理创新论坛和经验交流会,促进治理创新经验的跨区域、跨行业传播。推动产业链治理创新研究成果的发表和出版,为产业链治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在加强产业链治理的人才支撑方面,要着力培养和引进产业链治理所需的复合型人才。推动高校设立产业链治理交叉学科专业,培养兼具产业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国际政治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产业链治理的智库建设,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产业链治理的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建立产业链治理人才的国际交流机制,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参与我国产业链治理创新实践。完善产业链治理人才的使用和激励机制,为产业链治理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在推动产业链治理的数字化转型方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提升产业链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建设产业链治理的数字化平台,实现产业链运行数据的实时采集、智能分析和可视化展示。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产业链风险进行智能识别和预警,提升产业链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产业链信任机制,降低产业链协同治理的信息成本和信任成本。推动产业链治理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提升产业链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14.7万亿元,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产业链治理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技术条件。

在提升产业链治理的国际合作水平方面,要积极推动全球产业链治理规则制定和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在'一带一路'、RCEP、APEC、G20等多边框架下,推动建立产业链治理的国际对话与合作机制。积极参与WTO改革和全球产业链治理规则制定,在数字贸易规则、供应链安全规则、绿色贸易规则等新兴治理领域提出中国方案。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在产业链治理领域的经验交流和能力建设合作,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包容共赢的全球产业链治理新格局。2026年6月第四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的成功举办,为全球产业链治理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公共平台。

七、结论

本文以'十五五'规划纲要为基本遵循,以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等权威部门发布的2021—2025年完整数据和2025—2026年最新数据为实证支撑,创新性提出了'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的产业链治理分析框架,系统研究了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的内在机理、核心路径与自主可控体系构建问题。

在理论创新层面,本文构建的'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为理解和分析产业链治理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节点维度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企业的识别、培育与强化,回答'治理什么'的问题;连接维度聚焦产业链各节点之间的关联通道和传导机制的畅通与优化,回答'如何连接'的问题;协同维度聚焦产业链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回答'谁来治理'的问题。三个维度的有机统一,形成了对产业链治理的全景式分析框架。

在机理分析层面,本文揭示了三位一体治理机制激活产业链内生动力的内在机理。节点强基通过'灯塔效应''磁场效应''底座效应'实现关键节点的培育与强化;连接畅通通过'流通效应''赋能效应''降本效应'实现产业链通道的优化与升级;协同增效通过'减熵效应''共赢效应''缓冲效应'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三重机制相互支撑、协同发力,形成'节点→连接→协同→更强大的节点→更畅通的连接→更高效的协同'的正向循环。

在体系构建层面,本文提出了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构建思路。产业链公共产品包括制度类、设施类和服务类三类,其供给应从'政府单一供给'向'多元协同供给'转变。自主可控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技术标准体系、工业软件体系、科技创新平台、数据要素市场和金融服务体系。

在路径设计层面,本文提出了建立产业链关键节点识别与动态评估机制、构建'三网融合'的产业链连接体系、完善产业链协同治理的多元参与机制、推动产业链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培育产业链治理创新的试点示范等五条核心路径。这些路径相互支撑、协同发力,构成了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的系统性行动方案。

展望'十五五'时期,随着'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治理框架的深入实施,我国产业链治理将实现从'碎片化治理'向'系统化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构建'、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协同'的根本性转变。我国有望在关键节点培育、连接通道畅通、协同机制完善等方面取得显著突破,构建起高质量、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为夯实中国参与全球产业链治理的国内产业根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产业链支撑。

从研究贡献看,本文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创新性提出了'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的产业链治理分析框架,将系统论、网络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有机整合,为产业链治理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范式和分析工具。二是系统揭示了三位一体治理机制激活产业链内生动力的内在机理,深入阐释了节点强基的'灯塔效应''磁场效应''底座效应'、连接畅通的'流通效应''赋能效应''降本效应'、协同增效的'减熵效应''共赢效应''缓冲效应',为理解产业链治理创新的作用机制提供了理论解释。三是构建了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系统框架,为产业链治理的制度创新提供了理论指引。

从研究局限看,本文的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的理论深度和解释力有待进一步的实证检验。本文主要基于理论演绎和逻辑推理构建分析框架,后续研究可以通过案例研究、计量分析等实证方法对框架的解释力进行检验和完善。二是产业链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的构建涉及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等多个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本文对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具体机制设计着墨不多,后续研究可以在这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三是本文聚焦国内产业链治理,对全球产业链治理的延伸分析不够充分,后续研究可以将'节点—连接—协同'框架拓展至全球产业链治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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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连接-协同三位一体框架下 现代化产业链治理创新与自主可控体系构建研究
摘  要: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链体系是'十五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任务。2025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达34.7万亿元连续16年居全球首位,数字经济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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